發(fā)布時間:2020-10-09
二、標的企業(yè)簡況
三、轉讓方簡況
轉讓方基本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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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讓方名稱 |
溫州房地產開發(fā)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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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地(住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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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注 冊 資 本 |
幣種 |
人民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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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類型 |
存續(xù) |
公 司 類 型 (經濟性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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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行業(yè) |
房地產業(yè) |
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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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產(股) 權比例 |
15% |
擬轉讓產(股)權比例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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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沈振桓 |
電話 |
88109967 |
傳真 |
881099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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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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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資監(jiān)管機構 |
□國務院國資委監(jiān)管 □中央其他部委監(jiān)管 □省級國資委監(jiān)管 □省級其他部門監(jiān)管 R市級國資委監(jiān)管 □市級其他部門監(jiān)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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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出資企業(yè)或 主管部門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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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代碼 |
91330300716130388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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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|
□股東會決議 □董事會決議 R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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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單位名稱 |
溫州市交通發(fā)展集團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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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日期 |
2020年9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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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|
□股東會決議 □董事會決議 R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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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|
溫交發(fā)(2020)95號 |
轉讓方基本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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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讓方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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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地(住所) |
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(qū)惠民路 2079 號鑫港大廈 1901 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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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楊 竑 |
注 冊 資 本 |
叁億肆仟伍佰萬元整 |
幣種 |
人民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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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類型 |
國有獨資 |
公 司 類 型 (經濟性質) |
有限責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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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行業(yè) |
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代碼 |
91330300470536627Q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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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產(股) 權比例 |
15% |
擬轉讓產(股)權比例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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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電話 |
傳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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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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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資監(jiān)管機構 |
□國務院國資委監(jiān)管 □中央其他部委監(jiān)管 □省級國資委監(jiān)管 □省級其他部門監(jiān)管 R市級國資委監(jiān)管 □市級其他部門監(jiān)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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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出資企業(yè)或 主管部門名稱 |
溫州市城市建設發(fā)展集團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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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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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|
□股東會決議 □董事會決議 R總經理辦公會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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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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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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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|
□股東會決議 □董事會決議 R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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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|
四、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
以下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,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。意向受讓方所提受讓意向須滿足該等條件,在不低于條件所確定標準的前提下,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,其中優(yōu)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受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。
標的名稱 |
溫州浩闊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的30%股權及債權的資產包 轉讓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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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轉讓底價 |
1150441400元(股權轉讓價5574000000元+債權轉讓價5930414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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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 條件 |
價款支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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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一次性付款,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。 □分期付款(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%,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;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,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,付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),分期付款的具體支付要求為_ ______ ____________。 |
與轉讓相關的 其他條件 |
1.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職工安置。 2.本次股權轉讓涉及債權28647萬元,其中應收溫州浩闊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7200萬元,應收溫州德信東湖置業(yè)有限公司21447萬元,經三方協(xié)議,調整為共計應收溫州德信東湖置業(yè)有限公司債權28647萬元。 3. 股權轉讓完成后,股權受讓方在辦理完成股權變更手續(xù)后10個工作日內與其重新簽訂《反擔保書》,自受讓方重新簽訂《反擔保書》之日起溫州房開、溫州建設投原擔保內容自動失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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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讓方 資格條件 |
1、受讓方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(不接受以聯(lián)合體形式參加)。 2、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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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保證金設定
保證金設定 |
保證金金額 |
設定為 2億元 |
交納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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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截止前交納,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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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方式 |
銀行轉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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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賬號 |
收款單位:溫州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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賬號:74100012019000864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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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行: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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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處置方式 |
確定受讓方后,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或退回其報名時登記的賬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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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合同簽訂后,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履約保證金(如有設置)和交易價款時,則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按以下一種方式處置: R轉為交易價款組成部分 □履約保證金 □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|
六、信息披露期
信息披露期 |
自公告之日起共20個工作日(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,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(xù)) |
信息披露期滿后,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|
R信息發(fā)布終結 □延長信息發(fā)布: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,延長 個工作日(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) □變更公告內容,重新申請信息發(fā)布 |
七、交易方式
交易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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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,則 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,其成為受讓方后1 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,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。 2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,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: R網絡競價 □拍賣 □招投標 □其他__________ (如選擇招投標方式則須滿足以下條件:信息披露期滿,須征集到三個及三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;若選擇招投標方式,信息披露期滿只征集到一個或兩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,則該項目流標。) |